18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8.1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不含唱標信封)一起密封在一個不透明的外層封裝中。(投標人如有樣板遞交,樣板無須密封。)
18.2 唱標信封應單獨密封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與投標文件一同提交。
18.3 投標文件密封封裝標記:外層密封封裝表面應正確標明投標人名稱、地址、項目名稱、包號(如有)、投標文件名稱、并注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不得開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條上標注注明),封口位置須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18.4 如果因密封封裝未按本款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導致采購代理機構(gòu)對投標文件誤投、提前拆封或錯放的,由投標承擔責任。對由此造成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gòu)予以拒絕,并退回投標人。
19 投標文件的遞交、接收和密封
19.1 投標人代表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所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向采購人遞交投標文件。
19.2 投標人應憑以下資料遞交投標文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非法投標人應憑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投標人授權(quán)代表本人身份證原件;
19.3 若出現(xiàn)以下情況,采購人將拒絕接收投標文件:
19.3.1 在投標截止時間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點遞交投標文件的;
19.3.2 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標識的;
19.3.3 投標人代表未準時出席開標會或未按要求簽到的;
19.3.4 在投標截止時,投標人授權(quán)代表未憑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遞交投標文件的。
19.4 如投標文件不能在接收標書當天開啟時,須按機密件集中封存在指定的地點,并由投標人全體見證密封,開標前再從封標室解封、取出。
19.5 全體投標人應見證封標及標書的解封、取出過程,如投標人不參加見證封標及標書的解封、取出過程,視同認可投標文件的封存的解封、取出過程與結(jié)果。
19.6 采購人可按照第7款的規(guī)定修改招標文件并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因此,已規(guī)定的采購代理機構(gòu)和投標人的一切權(quán)利和義務將按延期后的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履行。
20 遲交的投標文件
根據(jù)第19款規(guī)定,采購代理機構(gòu)將拒絕任何晚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交到的投標文件。
21 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標人可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對其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向采購代理機構(gòu)提出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
21.2 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應按第17款和第18款規(guī)定進行準備、密封、標注和遞送。
21.3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
21.4 投標人不得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起至第16款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前撤回其投標文件。否則采購代理機構(gòu)將按第15.7款規(guī)定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編輯:2011-05-17 被訪問:3021次